王银栾律师,广东多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中共党员,中国律师协会会员,东莞市第七届刑事委员会委员。王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缜密的逻辑思维,在工作中王律师善于以独有的细腻视角和洞察力寻求突破点,一直致力于通过良好的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王银栾律师
手机号码:13560882499
执业证号:14419201610295314
执业律所:广东多吉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东站1号中安国际大厦二楼202室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: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且继承人必须是村集体成员。
二、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
根据国家土地局关于《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,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。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,但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。
三、农村房屋继承的具体程序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、原宅基地使用证、相关产权证明到当地国土部门申请,经勘察核实后,土地管理部门会为继承人颁发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。
以上就是关于“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”的相关知识,对于农村房屋,自己建造的,可以继承。但是宅基地继承的是使用权,而非所有权。房屋的继承按照《继承法》的规定也有相应的条件。继承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。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可以咨询找法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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